【信息时间:2025-04-01阅读次数: 】
杭州市松江区佘山镇人民群众政府办公室
信息公告
黄其付:
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8日作出《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》(沪松佘府责拆决字[2024]第140102号)、《附违反法工程建筑的不出去产介定书》,现因按照《华夏香烟人们华夏群众是民事诉讼法律案件是民事诉讼法》法律法规的的具体方法难以送至,依据《华夏香烟人们华夏群众是民事诉讼法律案件是民事诉讼法》九十四条的法律法规,向你通知送至《责成时限是拆除而定书》、《附违反法建筑结构的动不起来产确定书》,自行出本通告之时起,经历过三十五日,即作出到达。
图片附件:
1、《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》(沪松佘府责拆决字[2024]第140102号)
2、《附违反法建筑装修的不变产确定书》
二〇二二年3月每日